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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9.期貨交易所每日應儘速發佈並在適當處所揭示者不包括:
(A)每日成交契約之名稱或代號、數量、價格
(B)未沖銷契約量
(C)買賣雙方期貨商代號
(D)營收金額。


答案:D
難度: 簡單
1F
Cypress Chou 大四下 (2024/03/28)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 16 條

期貨交易所應將每日成交契約之名稱或代號、數量、價格、未沖銷契約量、買賣雙方期貨商代號及相關資料,儘速發布並在適當處所揭示之。

 

第 17 條

期貨交易所應按日製作期貨交易行情表,記載下列事項,並於交易所揭示處公告之:

一、契約名稱或代號。

二、開市、最高、最低、結算價或收市價;其有申報價格而無成交者,記載其最後之申報價格。

三、與前一營業日收市價格比較後之漲跌情形。

四、成交量、未沖銷契約量之分計及合計。

五、其為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者,應含相關的履約價格。

六、其他相關交易資訊。

129.期貨交易所每日應儘速發佈並在適當處所揭示者不包括:(A)每日成交契約之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