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77條(司法院之地位及職權):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憲法第78條(司法院之法律解釋權):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13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之職權?(A)行政訴訟之審判(B)對犯罪作不起訴處分(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