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下列何者屬於附負擔附款之行政處分?
(A)在普通汽車駕駛執照中,附記不得操作大客車
(B)發給施工許可,但註記施工期間 3 個月
(C)主管機關許可舉辦演唱會,但將舉辦方所申請之 4 小時調整為 3 小時
(D)行政機關同意資助公務員出國進修,但進修結束後 5 年內不得離職
統計: A(86), B(64), C(34), D(988), E(0) #3481636
詳解 (共 5 筆)
這是一個關於「行政法概要」的專業選擇題,考查的是行政處分的附款 (Nebenbestimmung) 類型中的「負擔」與其他附款的區分。
題目詳解
核心概念:行政處分的附款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
行政處分的附款主要有五種類型,本題重點在區分其中的三種:
* 負擔 (Auflage): 要求相對人為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義務。行政處分的主內容是給予利益,但附帶了額外的義務。
* 期限 (Befristung): 規定行政處分從特定時間開始有效或到特定時間失效。
* 條件 (Bedingung): 規定行政處分的效力取決於未來不確定事實是否發生。
選項分析與判斷
| 選項 | 內容分析 | 附款類型判斷 | 判斷依據與行政法原理 |
|---|---|---|---|
| (A) | 在普通汽車駕駛執照中,附記不得操作大客車。 | 限制 (Inhaltsbestimmung/Bedingung) | 這是對駕駛執照給予權利範圍的實質限制,決定了執照「內容」的一部分,不是額外義務,也不是負擔。 |
| (B) | 發給施工許可,但註記施工期間 3 個月。 | 期限 (Befristung) | 這是規定行政處分(施工許可的效力)何時結束(3 個月後)。 |
| (C) | 許可舉辦演唱會,但將申請的 4 小時調整為 3 小時。 | 限制 (Inhaltsbestimmung) | 這是對許可的主要內容(時間)進行變更或縮減,屬於行政處分內容的一部分,不是額外附帶的義務。 |
| (D) | 行政機關同意資助公務員出國進修,但進修結束後 5 年內不得離職。 | 負擔 (Auflage) | 1. 主內容: 給予相對人「資助出國進修」的利益。 2. 附帶要求: 相對人必須履行額外的「5 年內不離職」的義務。 這是行政機關為了確保資源有效利用而課予的特定作為義務,故屬於負擔。 |
正確答案
只有 (D) 選項描述了在行政機關給予利益(資助進修)的同時,課予相對人一項必須履行的額外義務(5 年內不得離職),符合「負擔」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