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人民團體法規定,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其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否則不予許可。此一規定依司法院釋字第 644 號解釋,侵害人民言論自由及下列那一權利?
(A) 集會自由
(B) 結社自由
(C) 旅行自由
(D) 人格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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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39), B(12157), C(33), D(96), E(0) #355750
統計: A(2139), B(12157), C(33), D(96), E(0) #355750
詳解 (共 9 筆)
#669048
集會是遊行或暫時聚集的群體活動;結社是結為團體或較長期性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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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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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字號 |
釋字第 644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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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公布日期 |
民國 9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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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爭點 |
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之團體不許可設立規定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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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文 |
人民團體法第二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同法第五十三條前段關於「申請設立之人民團體有違反第二條……之規定者,不予許可」之規定部分,乃使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以前,得就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之政治上言論之內容而為審查,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不符,於此範圍內,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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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96
人民團體→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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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71
集會和結社真的好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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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416
集會和結社到底要如何區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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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3615
團體是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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