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出租人得將出租建築房屋之基地收回之情形? (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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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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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orz1023 研一上 (2023/10/14)
第 103 條 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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