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台中公司為適用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1、2 月份銷售額 1,000 萬元,銷項稅額 50 萬元;進貨及費用支出可扣抵進項稅額 58 萬元;購買機器設備與自用乘人小客車分別支出進項稅額 2 萬元及 4 萬元。試問台中公司 1、2 月份可退還 之營業稅額為何?
(A)2 萬元
(B)10萬元
(C)12 萬元
(D)14 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6), B(80), C(9), D(10), E(0) #492769

詳解 (共 1 筆)

#739830
第39條(溢付稅額之退還)

  營業人申報之左列溢付稅額,應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
  一、因銷售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二、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三、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前項以外之溢付稅額,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但情形特殊者,得報經財政部核准退還之。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