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30條:由委辦機關加以撤銷
地方制度法第 30 條是針對委辦規則→第四項: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地方制度法第 75 條是針對委辦事項→第七項:由委辦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地方制度法 第75條 簡化 其實只要記得上面四個都一樣,下面三個只要記得委辦就是委辦機關,最後等於只要記一個「鄉鎮市自治事項是由縣政府」這樣而已。個人記法,供參考~
13 市公所辦理交通部委辦事項違背中央法令時,由下列何機關予以撤銷、變更或廢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