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法>第18條
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關得拒絕前條之申請:
一、有關國家機密者。(A)二、有關犯罪資料者。(B)三、有關工商秘密者。四、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五、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D)六、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七、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13 檔案法規定各機關得拒絕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的條件敘述,下列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