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則:
A.「適當性」是指行為應適合於目的之達成。
B.「必要性」則是指行為不超越實現目的之必要程度,亦即達成目的須採影響最輕微之手段。
C.「狹義之比例原則」則指手段應按目的加以衡判,任何干涉措施所造成之損害應輕於達成目的所獲致之利益,始具有合法性。 也就是國家若為達成某目的必須限制人民之權利,而達成該目的手段有許多種時,必須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那一種,此即為「必要性原則」。
13 行政機關為達到行政執行之目的,雖得採取行政執行法所規定之執行方法,惟仍不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