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最高法院院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最高法院院長,特任,並任法官
(B)最高法院院長,特任,兼任法官
(C)最高法院院長,特任,由法官兼任
(D)最高法院院長,特任,不具法官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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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0), B(126), C(107), D(19), E(0) #925948

詳解 (共 5 筆)

#4159773
(A)最高法院院長,特任,並任法官(O;補充:地方法院院長與高等法院院長由法官兼任)
(B)最高法院院長,特任,兼任法官(X)
(C)最高法院院長,特任,由法官兼任(X)
(D)最高法院院長,特任,不具法官身分(X)

法院組織法 第 50 條 (最高法院院長之職等)

法最高法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法官。

法院組織法 第 13 條 (院長)
地方法院置院長一人,由法官兼任,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但直轄市地方法院兼任院長之法官,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高等法院置院長一人,由法官兼任,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綜理全院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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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680
特任 類似政務官 機關首長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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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9705
第 50 條
最高法院置院長一人,特任,綜理全院行政事務,並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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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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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765
特任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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