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民法所定分期付價買賣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係指價金之支付,附有分期約款之信用買賣
(B)係指出賣人標的物之支付,附有分期之約款
(C)如有一期遲延,出賣人即得請求全部價金
(D)如有連續多期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十分之一,出賣人即得請求全部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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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7), B(193), C(104), D(110), E(0) #1718452

詳解 (共 2 筆)

#2543905

第 389 條

分期付價之買賣,如約定買受人有遲延時,出賣人得即請求支付全部價金 者,除買受人遲付之價額已達全部價金五分之一外,出賣人仍不得請求支 付全部價金。(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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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358

A  正確

B  價金才會分期要消費者支付,標的物就是比如電視、冰箱,不會拆開分期寄給消費者。

C  389  需約定,並且達1/5才能請求支付全部

D  389  需約定,並且達1/5才能請求支付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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