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現行憲法規定之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三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B)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C)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D)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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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 B(275), C(68), D(44), E(0) #243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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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7003

依照現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的修正,必須經過以下兩個程序來進行:

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

https://follaw.tw/f-comment/f02/1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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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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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367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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