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立法委員之選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總額為 113 人
(B)立法委員的選舉為「單一選區兩票制」
(C)政黨得票比率在 5%以上者,方得分配不分區代表的席次
(D)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之人數,約占立法委員總額之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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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24), C(46), D(850), E(0) #2792213

詳解 (共 3 筆)

#5251781
~摩埃解題~快速破題~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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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6099
憲法增修條文 第4條

I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A),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113人之一半應為57人(D)
 
 
 
II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C),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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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2878
區域立委73席,不分區立委34席,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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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445546
未解鎖
A 對。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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