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廠商提出異議之限制與期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不得逾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
(B)對招標文件規定釋疑提出異議者,自接獲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 15 日內
(C)對未經通知或公告之採購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自決標日次日起 15 日內
(D)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次日起,15 日內為適當之處理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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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第75條 第一項)廠商不爽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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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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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條 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