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有關教師權利和義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既是教師權利,也屬教師義務範圍
(B)教師得自由參加教師組織
(C)教師不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D)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統計: A(49), B(85), C(2240), D(189), E(0) #1481978
詳解 (共 2 筆)
【教師法第16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九、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前項第八款情形,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另其涉訟係因
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
【教師法第17條】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類題
41.依據「教師法」第16、17 條的規定,下列何者是教師的權利亦是其義務?
(A) 進修
(B) 參加教師會
(C) 遵守聘約
(D) 對學校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2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857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
30.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B) 教師與其服務學校或幼兒園涉訟者,不得給予涉訟輔助
(C) 其涉訟係因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
(D) 教師於遷調、介聘或離職後,因原任職期間執行職務涉訟者,應由其現服務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涉訟輔助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4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20759
答案:D
難度:適中
12.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教師法第 16 條規定之權利。下列何者不屬該條規定之權利?
(A) 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B) 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C) 參加學校教師福利與托育組織,並享有其所舉辦活動之福利
(D) 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59453
答案:C
難度:簡單
42.根據民國 103 年 6 月 18 日修正的《教師法》第 17 條規定,下列何者為教師的義務?
(A) 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B) 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C) 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D) 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學大意-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學大意#66876
答案:B
難度:簡單
44.關於教師因公涉訟,教師法有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各服務學校定之
(B) 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C) 教師涉訟係因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
(D) 教師與其服務學校或幼兒園涉訟者,不得給予涉訟輔助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59453
答案:A
難度:困難
43.依教師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既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教師的義務?
(A) 擔任導師
(B) 研究、進修
(C) 參加教師組織
(D) 依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0年 - 11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5412
答案:B
難度: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