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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3.「一事不兩罰」是憲法的原則之一,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3號解釋,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A)所謂兩罰,係指處罰之性質與種類相同的處罰。
(B)一行為不得重複處罰,乃現代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
(C)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如從其一重處罰以足達成行政目的時,仍得再就 其他行為併與處罰。
(D)行為如同時符合行為罰及漏稅罰之處罰要件時,如處罰之性質與種類不 同,非不得重複處罰。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已上岸~游往下個目的地~ 大四下 (2018/04/17)
 一事不二罰原則:其一重處罰已足達成行政目的時,即不得再就其他行為併予處罰,始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釋字503:納稅義務人違反作為義務而被處行為罰,僅須其有違反作為義務之行為即應受處罰;而逃漏稅捐之被處漏稅罰者,則須具有處罰法定要件之漏稅事實方得為之。二者處罰目的及處罰要件雖不相同,惟其行為如同時符合行為罰及漏稅罰之處罰要件.....看完整詳解
1F
芋頭 小三下 (2018/02/27)

一事不二罰

(C)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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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一事不兩罰」是憲法的原則之一,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3號解釋,下列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