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以公開方式揭露少年事件的記事及照片等。因此,新聞媒體在報導少年刑事案件時,不能公布涉案少年的全名。上述規定,主要是基於下列哪一項理由所作的考量?
(A)保護少年身心發展 
(B)顧全少年家長名譽
(C)避免負面學習效應 
(D)維持司法審判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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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1), B(7), C(0), D(1), E(0) #798002

詳解 (共 1 筆)

#1067902
不公開少年的全名主要是為了保護少年身心發展,以免受影響,被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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