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3 條
地籍測量之程序如下:
一、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密導線測量。
二、圖根測量。
三、戶地測量。
四、計算面積。
五、製圖。
前項第一款之測量方法,得隨科技發展,採衛星定位測量或其他同等精度
測量方法為之。
13.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3 條規定,地籍測量有一定程序,其最優先之程序為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