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有關簡、薦、委制的考績項目,下列何者錯誤?
(A)操行
(B)工作
(C)才能
(D)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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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1), B(202), C(274), D(5263), E(0) #488281

詳解 (共 6 筆)

#745786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5條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

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

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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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659

《公務人員考績法》→ 行(15%)、(65%)能(10%)識(10%)。口訣=>操作才學 

「學歷」≠「學識」

德」=「行」

《公務人員任用法》→ 口訣=>體驗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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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380
工作   操行  學識  才能 50% ...
(共 4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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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5104
公務人員任用法→學識、才能、體格、經驗。...
(共 7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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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8974

已經修法囉

工作65%、操行15%、學識10%、才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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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065
學識與才能要怎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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