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無相關規定
現行應適用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並自109.1.1開始實施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修改為「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
本題已無答案
警勤區每月應編排十二小時以上訪查時數,其基準由分局定之,得視勤務需要檢討調整,並送警察局備查。勤區查察勤務排定後,遇有重大事件或特殊原因,所長得變更之,並送分局備查。員警代理警勤區期間,每月應增加訪查時數三分之一以上。對於新到任警勤區員警,得於三十日內增加其訪查時數,以瞭解轄區狀況及建立警民關係。
【已刪除】13.根據「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新到任警勤區員警,應於幾個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