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多少之連署、贊成始為通過?
(A)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B)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三分之二以上贊成
(C)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四分之三以上贊成
(D)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四分之三以上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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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72), B(346), C(110), D(121), E(0) #131823

詳解 (共 2 筆)

#496932

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二分之一以上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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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426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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