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總統須於發布緊急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之效力
為何?
(A)立即失效
(B)視為失效
(C)限期失效
(D)溯及既往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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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6), B(147), C(9), D(21), E(0) #686403
統計: A(926), B(147), C(9), D(21), E(0) #686403
詳解 (共 1 筆)
#249725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
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
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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