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大法官釋字第 364 號,說明人民有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而此權利包括「接近權」和「使用權」兩種概念。下列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 讀者投書一般可以界定為媒體接近權的消極實踐
(B) 「使用權」是指民眾以間接的、有限度的方式改變媒體內容,通常包括答覆權與更正權兩類
(C) 「接近權」是指民眾有權直接經營媒體,或自行製作內容無須顧慮新聞事業 一般專業規範
(D)網路公民媒體興起,雖能用較低成本快速地傳播訊息,但 卻無法監督政府濫權。
統計: A(107), B(36), C(10), D(21), E(0) #3136400
詳解 (共 3 筆)
「媒體接近使用權」一詞,是由英文"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 翻譯而來。英文的 Access ,實際包含「接近」與「使用」二個概念。首先,(B)(C)接近權是指民眾以被動、有限度方式,在大眾媒體上表達言論,包括更正權(訂正不實報導)、答辯權(回應不公平說法)兩種;使用權是自行製作節目,用自己的原聲原音在大眾媒體上發言,不被大眾媒體剪裁、壓縮、扣押(使用媒體權);甚至可以擴大到人民要求公平分享電波頻率,自行建立及經營媒體的權利(使用頻道權)。其次,(A)接近權或使用權需依發生的場域或內容來分辨。像是讀者投書是在民眾在大眾媒體的版面、規則(可能被剪裁、壓縮)下,有限度表達言論的方式,屬於接近權。最後,網路公民媒體興起有助於監督政府濫權,近年來最有名的例子「苗栗大埔案」,公民記者就扮演關鍵角色。
參考資料:
國家圖書館知識服務組(2019年10月23日)。什麼是媒體接近使用權。國家圖書館學術知識服務網,https://ref.ncl.edu.tw/%E5%AD%B8%E7%A7%91%E5%B0%88%E5%AE%B6%E8%AB%AE%E8%A9%A2%E5%B9%B3%E5%8F%B0/%E7%9F%A5%E8%AD%98%E5%85%B1%E4%BA%AB%E5%9C%88-%E6%96%87%E7%AB%A0/%E6%AA%A2%E8%A6%96%E6%96%87%E7%AB%A0/1592-
洪春景(2021年2月25日)。為什麼我們需要公民記者?。教育部媒體素養教育資源網,https://mlearn.moe.gov.tw/TopicArticle/PartData?key=10682&aid=mlx13vKZ5b53dpIKIcUINhgrav8fXrdoa7OWjolxAqk%3D
羅真、管中祥(2014年7月18日)。大埔強拆周年》歷史不能忘記 大埔事件公庫全紀錄。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