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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3. 曾任下列何種職務之人員,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
(A)外交部政務次長
(B)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C)海軍上校艦長
(D)國家安全局少將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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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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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嗶嗶 國三下 (2020/08/07)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3 條I. 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看完整詳解
6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10/13)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3 條
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政務副首長少將以
上人員
,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
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
前項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
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

-----------指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之行為。-----------


政務副首長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

7F
fang 大二下 (2021/10/01)

將官(上、中、少)>校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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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gavin821230 高三下 (2024/04/06)
國安、國防、外交、大陸
「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
 
(C)上校必須要再上去一階才是少將

13. 曾任下列何種職務之人員,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