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根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第三條之規定,班級數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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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relva1005 國一下 (2015/06/27)
第 3 條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 其餘由教師兼任。 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除文書、出納及事務三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 或相當職級人員兼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看完整詳解 |
2F yulin 高一上 (2016/04/27)
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第三條之規定,國民小學教職員之編制如下:
(一).校長:每校置校長一人,專任。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除文書、出納及事務三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或相當職級人員兼任萬,其餘由教師兼任。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而學生人數達五十一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一人。
(五).輔導教師:
1.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2.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
(1).學校班級數二十三班以下者,至少置二人。
(2).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至少置兼任者一人。
(3).學校班級數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至少置兼任者二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及九十七班以上者之兼任輔導教師人數,以此類推增置。 |
3F Veronica Lee 國二下 (2016/05/12)
(補充104年10月15發布實行)學生輔導法實行細則 第十一條 本法第十條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國民小學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二、國民中學班級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至三十班者,置二人,三十一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三、高級中等學校班級數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置二人,二十五班以上者以此類推。 前項班級數之採計,以學校內接受國民教育、高級中等教育之普通班(包括實用技能班)、藝術才能班、體育班及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之班級數合計。 |
4F 成為正式老師了耶~謝謝阿摩 大二下 (2020/03/16)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五、輔導教師: 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五、輔導教師: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