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09年八八水災後曾興起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輿論。請問,依據我國憲法,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需要經過那些程序才算生效?
(A)總統簽署、行政院副署
(B)立法院提議,監察院議決
(C)行政院院會決議,立法院追認
(D)行政院院會決議,大法官解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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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7), B(118), C(7839), D(55), E(0) #230690

詳解 (共 6 筆)

#484857


憲修已改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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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543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第3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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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299
5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應經何者之決議? 
(A)行政院會議
(B)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D)國策顧問會議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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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30
第43條規定:「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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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8844
第 43 條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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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7065

緊急命令

總統召開行政院會議➡️獲得決議通過➡️發佈命令➡️十日內交由立法院追認➡️不同意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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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45607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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