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警察對於瘋狂之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之危險時,得採取「管束」作為。該「管束」之法 律性質為?
(A)即時強制
(B)直接強制
(C)間接強制
(D)即時代履行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en Jiang 幼兒園下 (2017/02/20)
警察職權行使法.....看完整詳解
2F
小明 小五上 (2021/03/09)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3 章 即時強制:



人的管束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9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19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19 條

(即時強制,得管束人,酒、狂、殺、暴、他)


I.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II.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24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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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警察對於瘋狂之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之危險時,得採取「管束」作為。該「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