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分署得聲請法院對義務人裁定拘提之原因,包括下列何者?
(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B)顯有逃匿之虞
(C)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情事
(D)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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虱目魚 高三下 (2016/06/23)
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第一項規定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看完整詳解
7F
阿R要上榜~不販賣 大二上 (2019/11/10)

(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限居+管收)

(B)顯有逃匿之虞  (限居+拘提+管收)

(C)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情事 (限居+管收)

(D)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 (限居)

有誤請指正,感謝

拘提:強制到案說明

行政執行法§17(部分內容)

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第一項規定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
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行
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一、顯有匿之虞。
二、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加強記憶→不到想逃 


8F
110高普考 力拼上榜 研一上 (2020/11/14)

行政執行法17條1項(限制住居):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況,不為報告或為虛偽之報告。
六、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行政執行法17條3項(拘提):

一、顯有逃匿之虞
二、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9F
Joy 我會考上ㄉ謝謝 高三上 (2021/06/23)
拘提要件
顯有逃匿之虞無正當理由不到場

28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分署得聲請法院對義務人裁定拘提之原因,包括下列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