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司法院大法官在釋字第364 號指出,民眾依一定條件,要求傳播媒體提供版面或..-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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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Huang 國三下 (2015/06/22)
釋字第 364 號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Vicky 大三上 (2021/11/18)
釋字第364號【憲法第11條表現自由之意涵?】 理由書 綜上所述,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 依司法院釋字第 364 號解釋之見解,關於廣電自由,主要係保障人民的何種權利? 10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16703 答案:B 依司法院釋字第364號解釋,「接近使用媒體權」係屬於憲法下列何種自...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