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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2.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2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8 條第1 項及第2 項中所稱「法院」之意義為何?
(A)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獨任或合議法院之謂
(B)具偵查權限檢察官之謂
(C)兼指具偵查權限之法官與檢察官之謂
(D)泛指全體檢察官與法官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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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4/06/24)
「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之謂。另一考點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詹姆士 高二下 (2016/05/18)
3F 補充了很重要的內容!
5F
syuan 大三下 (2021/08/13)

最佳解考題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第8條第1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係指下列何者而言?
(A)與憲法第77條規定之司法機關相同
(B)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
(C)除憲法第77條規定之司法機關以外、尚包括檢察機關在內
(D)憲法第77條規定之司法機關及司法院大法官

答案:C

62.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2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8 條第1 項及第2 項中所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