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其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民法繼承順位 與 勞保繼承順位 比較●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勞保第 65 條:受領遺屬年金給付的順位如下一、配偶及子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孫子女。五、兄弟、姊妹。
45.甲死亡,其子女均拋棄繼承權時,應由何人繼承?(A)甲之父母(B)甲之兄弟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