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罰則及附則(114/02/14)是非題 101-150#125486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137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 無償讓與之堪用財物尚未達使用年限者,其賸餘期間由受讓機關承受。如有未完成之折舊率及殘餘價值者,得免計之。(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