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住居罪為繼續犯,故依刑法第80條第2項,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故本罪追訴權時效應從行為人退出建物時起算,因此追訴權時效並未開始起算。
63 甲無故侵入 A 所有之倉庫,以之為居所長達 12 年。A 知悉後要求甲離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