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何種情形為法院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之事由? (A)當事人死亡(B)訴訟中..-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Pei Ting Liao 高二下 (2012/04/23)
第一百九十一條(擬制合意停止)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
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10/12)
(A)當事人死亡(X;當然停止) 當事人死亡者,訴訟程序在有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其他依法令應續行訴訟之人承受其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民事訴訟法 第 183 條 (裁定停止(三)-犯罪嫌疑涉其裁判) 訴訟中有犯罪嫌疑牽涉其裁判者,法院得在刑事訴訟終結前,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民事訴訟法 第 174 條 (當然停止-破產宣告) 當事人受破產之宣告者,關於破產財團之訴訟程序,在依破產法有承受訴訟人或破產程序終... 查看完整內容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