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甲為台北市捷運局站務員,乙為工友,甲利用晚上值班時間將所收悠遊卡儲值金額交由..-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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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踏實 發揮潛力就是成功 大三上 (2017/03/05)
侵占罪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所有,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為其構成要件侵占是指以合法關係持有之物用非法手段易持有之行為本案中,甲為公務員,收受悠游卡儲值金額為其公務上之職務,故為合法關係持有,但將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9F 已銓敘 高三下 (2018/05/17)
(A)甲、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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