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關於所有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有人於法令限制範圍內,得自由選擇對物的使用方式
(B)所有人原則上得透過對物進行利用或經營而獲取孳息或其他收益
(C)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因時效而消滅
(D)所有人得讓與其標的物,亦得將之為事實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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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57), C(1760), D(150), E(0) #203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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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9056
就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依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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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440
根據司法官大法官第107號、第164號的解釋,已登記的不動產的所有人回復請求權、物上請求權並沒有消滅時效。

但是動產和未登記的不動產仍然有15年的消滅時效限制喔!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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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9883

物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建律-不動產法律糾紛研究網:: 痞客邦::

https://jianlyuestate.pixnet.net/blog/post/26569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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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8777
   釋字771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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