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聲明異議:參行政執行法第9條
B→陳情:參行程法第6條「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C→訴願: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違法或不當之處分,致其權利或利益者受有損害時,請求該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審查該處分是否合法、適當,並為決定之救濟制度。
14 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對於行政執行之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行程序或其他侵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