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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0718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0718

年份:111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4 依現行法規,下列何者應計入贈與總額?
(A)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B)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
(C)以低於市價但高於公告現值的價格,向朋友購買土地
(D)以自有資金為子女支付購屋頭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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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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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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