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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4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何機關為如何之救濟?
(A)向原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對申訴決定不服,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B)向訴願受理機關提起訴願,如對訴願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C)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D)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係採申訴、再申訴與復審、再復審,雙軌並行,並均得於不服再申訴或再復審決定時,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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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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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紫 高一上 (2013/01/22)
針對懲處中的免職處分,受處分人應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不服.....看完整詳解
13F
sweet70906 國二上 (2019/11/25)

筆記一下:

司法懲戒處分」之救濟程序:「審議」(公懲會)、「再審議」(公懲會)

14F
茜茜 大一上 (2020/12/30)

1.不服原機關之處分→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2.不服原機關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3.不服懲戒法院之懲戒→持法定原因向懲戒法院提起再審

15F
快放棄了QAQ 大四下 (2021/01/04)
本題免職本來就是行政處分所以不影響答案,但請注意因為釋憲785的關係,有些要申訴再申訴的程序可以提復審!

申誡、記過、記一大過、甲等乙等、曠職、指名商調等(詳細自行參照保訓會的一覽表)改為行政處分,復審→行政訴訟。

詳情可參考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News_Content.aspx?n=3926&s=35315

也可以看108年初等的考題。

14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何機關為如何之救濟?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