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對於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之工作,如有違法或失職,則監察院得提出何種措施?
(A)彈劾案
(B)糾舉案
(C)糾正案
(D)懲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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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8), B(330), C(1164), D(92), E(0) #1228534
統計: A(288), B(330), C(1164), D(92), E(0) #1228534
詳解 (共 4 筆)
#1662543
第7條(監察院)
(1)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2)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3)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另外監察法
糾舉---
對象---公務人員
目的---處分有違法或失職之公務人員
糾正---
對象---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
目的---促其注意改善
對象---公務人員
目的---處分有違法或失職之公務人員
糾正---
對象---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
目的---促其注意改善
彈劾---
對象---總統、副總統、公務人員
目的---懲戒有違法或失職之公務人員
對象---總統、副總統、公務人員
目的---懲戒有違法或失職之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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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83919
1F....糾正是對事..,糾舉、彈劾是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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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80700
對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是提出糾正案,去把監察院章節重看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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