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 第 62 條
市地重劃後,重行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自分配結果確定之日起
,視為其原有之土地。但對於行政上或判決上之處分,其效力與原有土地
性質上不可分者,不適用之。
14 市地重劃後,重行分配與原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自何時起視為其原有之土地?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