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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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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民事訴訟法第221條第2項規定:「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此種規定所表現之民事訴訟法的審理原則為:
(A)言詞審理主義
(B)公開審理主義
(C)自由心證主義
(D)直接審理主義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97 年 - 9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民事訴訟法大意 #3246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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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0.85
討論
私人筆記(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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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煥明
大三下 (2011/07/02)
第二百二十一條(判決之形式要件~言詞審理、直接審理)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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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周育任
國二上 (2014/04/25)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
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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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民事訴訟法第221條第2項規定:「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