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法國於 1982 年制定了「地方分權法」將原本非正式的何種組織正式法制化?..-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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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阿R要上榜~不販賣 大二上 (2019/10/05)
至 1982年法國訂定地方分權法,在中央政府與省層級之間新設「大區」(亦有稱「區」者)之行政層級,其最初 僅為中央派駐之地方政府或地方行政機關,由中央政府指派其官員,主要任務功在負責將中央法令落實於地方, 並補強國家與原先既有的地方自治團體雙方協調不順的困境。法國訂定「大區」之行政層級與相關職權後, 並陸續在許多法律中補強「大區」之職能,甚至晚近賦予「大區」之自治法人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