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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4 甲將其所有之 A 動產讓與於乙時,依民法規定,甲得以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或指示交付等觀念交 付,達到讓與動產物權之效力。就此三種觀念交付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僅簡易交付及占有改定須甲乙為讓與合意,始得為之
(B)僅簡易交付及指示交付須甲乙為讓與合意,始得為之
(C)僅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須甲乙為讓與合意,始得為之
(D)任何一種觀念交付方式,均須甲乙為讓與合意,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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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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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大四下 (2020/09/16)
第 761 條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 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簡易交付>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看完整詳解
2F
hchungw 研一下 (2020/12/14)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
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
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
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14 甲將其所有之 A 動產讓與於乙時,依民法規定,甲得以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或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