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
顫器或其他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①高速公路服務區 ②總噸位 100 噸以上或乘客超過 150 人之客船 ③國中(小) ④立法院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①③④
統計: A(600), B(173), C(845), D(84), E(0) #1189447
詳解 (共 4 筆)
102年5月23日衛署醫字第1020202615號函公告
一、本公告之公共場所,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管者,由各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督導辦理。
二、應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 AED,以下簡稱AED)之公共場所如下:
(一)、交通要衝:機場、高鐵站、二等站以上之台鐵車站、捷運站、
轉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旅客服務區。
(二)、長距離交通工具:高鐵、座位數超過十九人座且派遣客艙組員之
載客飛機、總噸位一百噸以上或乘客超過一百五十人之客船等
交通工具。
(三)、觀光旅遊地區: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及直轄市、縣(市)
政府主管之風景區、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開放觀光
遊憩活動水庫、觀光遊樂業、文化園區、農場及其他等觀光
旅遊性質地區。
(四)、學校、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高中以上之學校、法院、
立法院、議會、健身或運動中心、殯儀館、三千名以上人員
之軍營。
(五)、大型休閒場所:平均單日有三千名民眾出入之電影片映演場所
(戲院、電影院)、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視聽歌唱場所、
演藝廳、體育館(如小巨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
(六)、大型購物場所:平均單日有三千名民眾出入之大型商場
(包括地下街)、賣場、超級市場、福利站及百貨業。
(七)、旅宿場所:客房房間超過二百五十間之旅館、飯店、
招待所(限有寢室客者)。
(八)、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旺季期間平均單日有一百人次出入
之大型公眾浴場、溫泉區。
- 交通要衝:
機場、高鐵站、三等站以上之台鐵車站、捷運站、轉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旅客服務區。 - 長距離交通工具:
高鐵、座位數超過19人座且派遣客艙組員之載客飛機、總噸位100噸以上或乘客超過150人之客船。 - 觀光旅遊地區:
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風景區、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開放觀光遊憩活動水庫、觀光遊樂業、文化園區、農場及其他觀光旅遊性質地區。 - 學校、大型集會場所:
國民中學以上之學校、法院、立法院、議會、健身或運動中心、殯儀館、平均單日有1000名民眾出入之宗教聚會場所。 - 大型休閒場所:
平均單日有1000名民眾出入之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視聽歌唱場所、演藝廳、運動場館(如小巨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 - 大型購物場所:
平均單日有1000名民眾出入之大型商場(包括地下街)、賣場、超級市場、福利站及百貨業。 - 旅宿場所:
客房房間超過100間之旅館、飯店、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 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
旺季期間平均單日有100人次出入之大型公眾浴場、溫泉區。 - 公眾服務單位設施:
警察分局、派出所、分駐所。 - 特殊機構:
1000名以上人員之軍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