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受甲地郵局之委託,將其鉛子封固之郵袋運往乙地,在運送途中,對於該整個郵袋,固因業務而持有,但其封鎖郵袋內之各個包裹,仍為託 運人所持有,並非上訴人所得自由支配,乃將鉛子封印拆開一部,抽竊袋內所裝包裹,實與侵沒整個郵袋之情形不同,應成立竊盜罪名。
取走內容物→竊盜
包子習-> 取走餡不吃包子皮 竊
甲從事某外送服務公司,某日於運送途中逕將客戶託送包裹拆開,取走筆記型電腦。甲應負何項罪責?
(A)竊盜罪
甲地郵局之委託,仍為託運人郵局所持有,並非上訴人所得自由支配,乃將鉛子封印拆開一部,抽竊袋內所裝包裹,實與侵沒整個郵袋之
情形不同,應成立竊盜罪。
14.甲從事某外送服務公司,某日於運送途中逕將客戶託送包裹拆開,取走筆記型電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