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前分區測驗交通法令_是非題#130092
年份:114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14.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