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二等輪機長:輪機長實務#128249
年份:112年
科目:一二三等輪機長◆輪機長實務
14. 除嚴格規定不得任意拆動,或者有礙安全運轉者外,當接任方認為必要時,可進行操作示範或者拆開某些機具部件,以便接方更清楚地了解情況。對於某些無法直觀或拆檢工作量很大的部件則應如何處理? (A)交方要盡其所知詳細介紹 (B)接方要盡其所知 詳細閱覽 (C)駐埠工程師要盡其所知詳細介紹 (D)交方如時間匆可概略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