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 40 條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
停止該等行為;未停止者,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六條之一規定者,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
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遞送與貨物有關通知以外之郵件者,其罰則為何 ?--20萬~100萬罰緩
20.違反郵政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遞送與貨物有關通知以外之郵件者,其罰則為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