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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下列何者非民法相鄰關係之規定內容?
(A)通行、侵入
(B)排水、用水
(C)地界、地標
(D)根枝、果實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L-j Chang 高三上 (2010/06/29)
民法相鄰關係: 1.鄰地損害的防免 2.排水及用水關係 3.鄰地利用ex:管線安設、袋地通行 4.侵入他人土地ex:人or氣響 .....看完整詳解
1F
Kao Felizia 小一上 (2010/06/17)
想知道+1c是錯在哪裡? 地標嗎?
2F
Liyen Young 高一下 (2010/06/17)
引用 http://www.paochen.com.tw/web/lawartic/96cartic86.aspx

一、意義

相鄰關係者,乃民法為調和鄰接不動產之利用,而就其所有人權利義務關係。

二、規範目的及內容

(一)土地相鄰,其權利之行使彼此互有影響,若各所有人皆得主張自由使用、收益、處 分其所有物,並排斥他人之干涉,勢必造成衝突,因此必須在一定範圍內加以規範,以保障土地之充分利用。

(二)必須考量土地所有人自由行使其權利是否具有值得保護之利益,並衡酌鄰地所有人 是否有得干預他人所有權範疇之優勢利益,進而為合理而必要之利益衡量。


11 下列何者非民法相鄰關係之規定內容? (A)通行、侵入(B)排水、用水(C..-阿摩線上測驗